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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小企业政策法规培训班通知

 


各省辖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工业经济、企业服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2004]1523号文的通知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提高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人员和经营管理者政策法规素质和水平,促进各地中小企业适应新形势的政策法规工作。根据省中小企业局《关于举办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系列培训班的通知》(豫中小企[2005]82号)安排,我处将举办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政策法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中小企业经理(厂长)或高层管理人员。
    2、各市、县(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从事政策法规工作的负责人。
    3、此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除参加培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予安排。
    二、培训内容、时间及地点安排:
    1、培训内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政法律法规、企业维权相关知识。
    2、培训时间:2005年8月24日至8月27日。2005年8月24日18时前报到。
    3、培训地点:郑州贸易中心栈商城饭店(郑州金水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向南100米)。
    三、具体要求
    (一)各省辖市按照省局分配的名额推荐并通知培训人员,企业人员不得少于二分之一。扩权市、县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由分管省辖市负责通知。
    (二)为保证培训班的学习质量,市、县局在推荐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时,要优先学习意识强、成长型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国家发改委和省局要按照参加培训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进行回访。
    (三)各省辖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培训人员申报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培训工作的联系协调工作,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培训人员的申报和实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四)培训人员要携带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省中小企业服务局会同有关部门适时颁发执法证和企业负担监督员证。请各省辖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将《参加培训人员有关情况表》填写清楚后于8月18日前报省中小企业服务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李文宗 鞠 亚
    电 话:0371-65721136、65721136(传真)
    附件:表1、中小企业政策法规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表2、参加培训人员有关情况表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日